一、一月十一、十八、二十五日進行河川巡守工作。一月四日反映太平市新仁橋附近工廠排放污水案。一月二十二日函文環保局反映太平市頭汴坑溪部分水閘門河川污染情形,要求環保局前往稽查。一月二十五日向環保局反映要求資源回收廠加強覆網,以維空氣品質。
二、三月十、十七、二十五、三十一日進行頭汴坑溪河川巡守。三月十日反映大里市與太平市交界處有污水,請稽查隊前往處理。三月二十五日函文反映太平市光興隆大橋上游河川污染情形。
四、四月十七、二十四日舉辦河川巡守活動。
五、五月十日、十七、二十四、三十一日舉辦河川巡守活動。五月三十一日反映台中縣環保局、太平市公所,要求太平市頭汴坑溪堤防道路旁有施設大型風扇的工廠,加裝濾網,以維護空氣品質,經環保局要求工廠改善後,工廠已加裝鐵板隔絕,改善完成。
六、六月九、二十三、三十日舉辦河川巡守活動。
七、六、七月二、九、十六、二十三、三十日本會進行河川巡守。
八、八月九日、十六日、 二十三日、三十日本會進行河川巡守工作。八月十八日函文環保局反映太平市興隆路排水溝排放疑似鐵鏽廢水案。
九、九月一日根據河川巡守隊反映,函文反映要求頭汴坑溪沿岸砂石場在清洗砂
石時,不可將污水直接排入溪中。九月八日、十五、二十九日進行河川巡守
工作。
十、十月七、十四、 二十一、二十八日進行河川巡守工作。十月七日大里溪大
里橋附近出現大批魚屍,懷疑是工廠排放有毒廢水,本會派員勘查。十月十
二日函文反映太光興隆大橋上游水閘門污染情形。十月十八日函文反映要求
加強清掃頭汴坑溪自行車道周遭環境。十月十八日函文反映三河局清除頭汴
坑溪河床內遭人種植蔬菜情形。
十一、十一月九、十六、二十三、三十日進行河川巡守。十一月二十一日函文反映光興路附近工廠發出惡臭案。十一月二十四日函文反映頭汴坑溪堤防道路南側堆積垃圾及雜木,要求公所清除。十一月二十四日函文反映頭汴坑溪自行車專用橋安全繩索被破壞案。
十二、十二月一日反映立仁橋上游自行車道與河道中間遍佈垃圾一案。十二月十、十七日、二十四、三十一日進行河川巡守工作。十二月十四日派員會同第三河川局勘查立仁橋上游自行車道與河道中間遍佈垃圾一案。十二月二十八日派員會同第三河川局勘查頭汴坑溪自行車專用橋安全繩索及護欄被破壞案,三河局允諾負責修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