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發電廠環境空氣品質
監測期末報告工作說明
監測工作自民國85年10月11日起至86
年10月10日,以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彰
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
南投縣生態保護協會共同組成之「中部縣市環
境空氣品質監測管理委員會」,今年由台中縣
公害防治協會主辦,並委託逢甲大學環境工程
與科學系共同針對台灣中部大肚溪口北岸的台
中火力發電廠進行空氣品質平行監測。
本報告所使用的資料以民國85年10月11
日至民國86年10月10日止12個月為主
。
監測範圍:
自民國83年10月11日起,以梧棲、大肚
、彰化、東海、鹿港、草屯、清水、線西、和
美及伸港等十站作為本監測之平行監測站。
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包括SO 2 、NO 2 、TSP、P
M─10及關氣象,如風速風向。
監測頻率:
每一站的SO 2 和NO 2 為24小時連續監
測,TSP和PM─10為每週測一次,每次
為24小時連續取樣,風速和風向為24小時
連續監測。
監測結果:
85年10月至86年10月各月份之監測結
果,詳如附表。
討論:
從85年10月至86年9月所得之監測結果
顯示下列各點:
二氧化硫:
包含所有點之日平均值之最大值從7.96到
89.95PPb,而小時平均值之最大值從
13.24到222.90PPb本年度各站
均符合國家標準。
二氧化氮:
各月各點之小時平均值最大值從33.51到
212.20PPb均符合國家標準,背景二
氧化氮濃度尚無明顯變化之現象。
粒狀污染物:
在總懸浮微粒〔TSP〕之測定上,有四個月
沒有超過標準,最高不合格率為50.00%
,PM─10則12個月都有不合格現象,但
最高為23.40%。
比較分析:
為進一步分析測定結果及了解六年來空氣品質
之變化,將六年來各點各月所得之測定值歸納
分析於後:
二氧化硫:
將各年度各月之二氧化硫小時及日平均最大值
之平均值並列,除85年10月、11月、1
2月較高外,86年以後各點開始下降,均在
平均值之範圍以下,除了86年1月外,日平
均值之最大值則在平均線以下,並從4月以後
降至歷年來之當月最低值, 顯示SO 2 之背
景濃度已有所改善。
二氧化氮:
各站各月之小時平均值最大值均符合國家標準
, 排放源之資料顯示,煙囪之NO x 並沒有
超過標準。
粒狀污染物:
本年度TSP除了86年1月、2月及4月為
歷年來最高,86年4月以後TSP濃度亦降
低,從6月開始連續4個月均為歷年當月之最
低點,即本年度TSP起伏甚大,其原因有待
查証。
PM─10之變化與TSP相似,85年11
1月為歷年來最低,是否代表背景粒狀污染物
已有所改善,需以後後更多之數據支持。
各站粒狀污染物不合格比率情形,十站中,有
五站設有TSP之監測議器,歸納各點及各月
之變化情形,85年11月有六站不合格記錄
最為嚴重,86年1月五站次之,而86年3
月、6月、7月則沒有測站不及格記錄最佳。
如果以站為比較基準,大肚、清水及伸港站各
有五個月不合格記錄最高,梧棲有四個月不合
格記錄次之,其他和美及彰化站則各有二個月
不合格記錄為最低。
十站中有九站〔除彰化站外〕設有PM─10
之監測儀器,歸納不合格率如下:各月及各站
PM─10相對變化,85年11月十站均有
不合格為最高,其餘各月均有六、七站有不合
格記錄,但從86年6月以後不合格減至三站
,情況稍有改善。而經進一步比較各站不合格
比率情況,可以看出草屯站12個月均有不合
格記錄為最高,東海及鹿港站有十一個月次之
,草屯站之不合格率偏高,原因有待探討,鹿
港站則因該國小進行改善工程所致。
為了進一步探討TSP及PM─10超過標準
之原因,將本年度所收集到之氣象資料進行分
析,理論上如果火力發電廠之粒狀污染物為該
地區之主要污染源,則在火力發電廠下風處之
監測站,應該錄得明顯之不合格率,但比較後
,並沒有一致性之現象出現〔即下風比例比的
月份,應相對出現明顯不合格率〕而且很多狀
況是該站明顯不處火力發電廠下風處,仍然出
現明顯之TSP、PM─10不合格率,或明
顯下風面而不出現不合格率站,由此表示各站
TSP及PM─10之不合格率應與各該站當
地污染源〔如工地進行中〕有關。
根據台中火力發電廠提供之資料,第一號發電
機於86年9月25日所測得之粒狀污染物排
放量為10.2MG/NM 3 , 即每小時排
放量為16.2公斤,每月排放則為11.7
噸,如第七部發電機同時操作,則每月粒狀污
染物之排放量為81.9噸。
排放源資料分析:
台電公司亦有提供給本小組85年7月至86
年6月煙道空氣污染物監測記錄。
第一至第四號機組之發電量除了停機歲修外,
一般之發電使用率均在90%以下,85年6
月以後,第5號機加入營運而其他機組〔6、
7、8號機組〕亦陸續併聯商業運轉,此代表
火力發電廠之排放總量亦會漸漸之增加,其對
附近地區之影響亦會加強。
而各機組不透光率之不合格率,時數及每次平
均不合格時數與佔總時數之百分比,資料顯示
85年2月不透光率不合格機率偏高,其餘月
份只有零星次數出現,比去年已有改善。
造成不透光率之不合格率,原因有二,一為粒
狀污染物,二為水蒸汽,因無排放源之粒狀污
染物排放資料,故很難確定火力發電廠有沒有
過量排放粒狀污染物,建議火力發電廠增設此
項資料之監測設備,如此才能釐清火力發電廠
附近TSP及PM─10背景濃度偏高之責任
。
最近得到之86年9月25日進行之第一號機
煙道排氣檢測結果,顯示其粒狀污染物排放濃
度為10.2MG/NM 3 , 比排放標準低
,其排放量則為每月11.7噸,以七部發電
機計算每月81.7噸,其擴散後之影響,有
待進一步探討。
而SO X 之排放不合格資料顯示, 85年前
半年〔2月及4月〕一至四號機均有不合格記
錄,但七月以後明顯改善,到86年〔1月至
6月〕所有七部發電機只有二次〔6月,第一
號機〕不合格記錄, 表示SO 2 排放已逐步
得到控制。
NOX並無不合格記錄,故在此不加以分析。
從數字可看出SO 2 之排放量每部發電機每
月排放量為1100─1500噸,五至七號
機排放量較小,每台約1100噸,一至四號
機較多,約1200噸。 至於NO X 之排放
量,第一至四號機,每月每台約為500─7
00噸,五至七號機則為200─500噸。
上述數據說明,該七部發電機明顯的為中部地
區重點排放源,而新設備〔含FGD及DEN
OX〕確實可降低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之排放
量,站在總量管制之立場,FGD及DENO
X亦應安裝在一至四號發電機中。
結論:
從85年10月至86年9月等12個月之監
測資料,經統計分析後,可得到下列結論:
〔1〕氮氧化物全年各點均符合背景標準,比
較六年來之背景資料,本年之監測發現NO X
濃度自86年1月以後稍有增加之趨勢。同時
比較煙囪之排放資料,排放源各月各機組均符
合標準, 86年以後背景NO X 濃度已降至
歷年之該月最低點,情況稍有改善。
〔2〕硫氧化物本年度沒有不合格記錄,比較
6年來之背景SO X 之值, 則發現本年之監
測值均在整年變化範內,並無明顯變壞,由資
料顯示, 86年1月以後背景SO X 濃度亦
降低至當月之最低值,証明台電之努力及中部
環保團体之關注已產生正面之效果。
〔3〕粒狀污染物之排放有或多或少之不合格
率,而從各地區之監測站之TSP及PM─1
0不合格率可能與發電廠無直接關連。而86
年以後煙囪之不透光率次數減少,顯示粒狀污
染物之排放亦有改善。
〔4〕統計資料顯示,每部發電機每月SO X
排放量為1100─1500噸, NO X 之
排放量為200─500噸,及粒狀污染物1
1.7噸,即發電機組愈多,排放量愈大,加
以將來桂裕鋼鐵及海渡電廠之加入污染物排放
之行列,中部地區之涵容力可能有超過之虞,
建議重點排放源各自提出污染物排放之削減計
劃,以達到總量管制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