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李朝卿、鄭皆達、張鎮南、黃秀內
常務監察人致詞:略
〈一〉執行長報告:
1、.7/4本會董監事多人參加7月份管委會議。
2、7/6本會董監事多人參加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理監事就職慶典,本會致贈DVD播放機一台,給大會摸彩,以示慶賀。
3、7/9本會董監事多人前往東大附小,參加本年度功能查核說明會。
4、7/12本會假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會館,召開本屆第二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5、7/30台中電廠公關股陳振東先生來訪。
6、7/30配合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拜訪彰化縣溪洲焚化廠,瞭解灰渣問題。
7、8/6接洽通宵電廠,有關董監事拜訪事宜。
8、8/13董事長黃光宇、常董陳景祥及執行長魏鍾生,前往台中中興大學,拜訪莊秉潔教授及其研究團隊。
9、8/16本會假台中電廠舉辦「91年度台中電廠空氣品質平行監測期中報告」共有中部四縣市民眾二百多人參與。
10、8/20本會全體董監事訪問通宵電廠,受到廠長黃森雄先生及各課室主管熱誠招待。
11、9/1環保署來函「修正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第十五條」往後會計報告書不需執業會計師簽證。
12、9/16董監事多人參加9月份管委會議。
13、11/4 執行長魏鍾生前往台北凱悅飯店出席福特環保獎頒獎典禮。
14、11/5 董監事多人參加11月份管委會議。
15、11/13董事長前往台北參加偉盟公司可分解塑膠袋新產品發表會。
16、11/14、15 本會舉辦「福爾摩莎環保之旅活動」共有中部四縣市110人參加,參觀九九峰、國姓糯米橋、蕙蓀林場、埔里箱根溫泉、明潭抽蓄發電廠、集集災後建設。
17、12/13董事長前往修平技術學院參加中華民國環保生物可分解材料協會所舉辦的永續性生物可分解材料暨有機資源應用技術國際研討會。本會註冊加入該協會為團體會員。
18、12/14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第六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9、12/19董事長、執行長及多位董監事參加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主辦「大里市空氣污染防治座談會」。
20、12/27董事長前往台北台大學生活動中心參加國科會主辦「永續發展科技與政策研討會」。
{二}財務長報告:
如財務報告書
九、討論提案:
(一)案由:審查九十一年全年度財務收支案
說明:如附表一
議決:通過。〈請教會計師修改部分會計科目名稱〉
(二)案由:商討本會九十二年度工作計劃案
說明:如附表二
議決:通過。〈並以協助環保署『限用塑膠袋政策』為年度主題〉。
(三)案由:商討本會九十二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案
說明:如附表三
議決:通過。〈原編列零用金科目20.000元合併至雜支科目〉
(四)案由:商討本會會徽徵選辦法
說明:依91年九月份管委會決議。〈如附表四〉
議決:通過。並請在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上網公佈。
(五)案由:商討是否支付第一屆董事長任內行政補助費72.000元
說明:依第二屆第二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熱烈討論,但無最後決議。且近年利率逐年降低,本會財政困難,是否支付該筆補助款請討論。
議決:通過。補助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肆萬元,感謝其在第一屆董事會,對本會各項文書作業之協助。
附件一
九十二年度業務目標、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報告書
壹、業務目標
貳、工作計劃
附件二
九十二年度財務預算表 自民國92年1月1日至民國92年12月31日
科目 |
本 年 預算數 |
上 年 預算數 |
本年與上年 預算增減數 |
說明 |
||
款 |
項目 |
名 稱 |
||||
1 |
經費收入 |
8,703,700 |
5,950,800 |
2.752.900 |
||
01 |
基金孳息 |
110,000 |
155,000 |
-45.000 |
5 百萬年息1.875﹪ |
|
02 |
監測收入 |
5,595,800 |
5,595,800 |
|||
03 |
政府補助款 |
100,000 |
100,000 |
0 |
||
04 |
其他收入 |
100,000 |
100,000 |
0 |
||
05 |
應收未收款 |
2,797,900 |
第五期款於 93年度入帳 |
|||
2 |
經費支出 |
8,703,700 |
5,950,800 |
2.752,900 |
||
01 |
人事費用 |
344,000 |
344,000 |
0 |
專任人員薪資 : 26,000元 x 13個月 =338,,000元 |
|
02 |
辦公費用 |
20,000 |
18,000 |
2.000 |
含印刷費、郵費、文具費 ……等 |
|
03 |
公關費用 |
60,000 |
55,000 |
5.000 |
||
04 |
餐費 |
40,000 |
40,000 |
0 |
||
05 |
設備費 |
10,000 |
10,000 |
0 |
||
06 |
活動經費 |
100,000 |
70,000 |
30.000 |
||
07 |
委辦支出 |
5,045,700 |
4,997,050 |
48.650 |
各協會及委託學術單位研究支出 |
|
08 |
稅金 |
420,000 |
279,790 |
140.210 |
||
09 |
零用金 |
0 |
0 |
0 |
||
10 |
差旅費 |
60,000 |
52,800 |
7.200 |
車馬費 :800元*22人*3次 |
|
11 |
電腦週邊耗材費 |
10,000 |
10,000 |
0 |
||
12 |
水電費 |
24,000 |
18,000 |
6.000 |
補貼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 |
|
13 |
電話費 |
0 |
24.000 |
-24.000 |
||
14 |
雜支 |
50.000 |
32,160 |
17.840 |
||
15 |
應付未付款 |
2,520,000 |
第五期應付款 |
|||
董事長:黃光宇 執行長:魏鍾生 財務長:胡錦銘
附件三
許多團體在成立時,都會設計代表社團精神之標誌,本會成立多年來,未有一個代表本會之標誌,有鑑於此,本會依第二屆第三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辦理「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徽章圖案徵選活動」。有關此活動參賽辦法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民眾。
二、創作主題:熱忱奉獻環保。
三、活動方式:以A4(21×30公分)為限,紙質不拘(圖幅不得小於15公分),(稿件需存檔於光碟或磁片)設計圖樣以大方簡單為原則,背面需書寫參賽者姓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身份證字號、設計理念(二百字為限),逕寄(505)彰化縣鹿港鎮永寧街242號,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收,郵件封面請註明「參加徽章徵選」字樣),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活動洽詢電話:04-7767311。
四、收件日期: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以收件郵戳為憑)。
五、作品評選:四月十五日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士評選產生。
六、得獎公布:四月二十日公佈於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七、獎勵:
第一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壹萬貳仟元。
第二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肆仟元。
第三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貳仟元。
八、頒獎:預定九十二年五月份管委會議頒發,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得獎人。
九、第一名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本會所有。未入選作品如需退回,請示先註明,否則蓋不退件。
十、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http://www.tcppa.org.tw〉.有意參選者,請電:(04)7767311傳真電話:(04)7767310。
地址:(505)彰化縣鹿港鎮永寧街242號
E-mail-chnpa.a67311@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