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
第二屆第三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記錄



  1.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點
  2. 地點:鹿鳴春餐廳〈鹿港鎮平和路368號〉
  3. 主席:黃光宇董事長 紀錄:魏鍾生
  4. 出席:黃光宇、洪志昌、陳景祥、陳國梁、王康壽、許瑞鐘、陳炳煌、王清貴、王國翹。黃傳德、
  5. 列席:陳伽榮、周光宇、施國雄、黃國斌、魏鍾生、胡錦銘。

請假:李朝卿、鄭皆達、張鎮南、黃秀內

  1. 認會議程序:通過
  2. 主席致詞:略
  3. 常務監察人致詞:略

  4. 工作報告:
  5. 〈一〉執行長報告:

    1、.7/4本會董監事多人參加7月份管委會議。

    2、7/6本會董監事多人參加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理監事就職慶典,本會致贈DVD播放機一台,給大會摸彩,以示慶賀。

    3、7/9本會董監事多人前往東大附小,參加本年度功能查核說明會。

    4、7/12本會假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會館,召開本屆第二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

    5、7/30台中電廠公關股陳振東先生來訪。

    6、7/30配合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拜訪彰化縣溪洲焚化廠,瞭解灰渣問題。

    7、8/6接洽通宵電廠,有關董監事拜訪事宜。

    8、8/13董事長黃光宇、常董陳景祥及執行長魏鍾生,前往台中中興大學,拜訪莊秉潔教授及其研究團隊。

    9、8/16本會假台中電廠舉辦「91年度台中電廠空氣品質平行監測期中報告」共有中部四縣市民眾二百多人參與。

    10、8/20本會全體董監事訪問通宵電廠,受到廠長黃森雄先生及各課室主管熱誠招待。

    11、9/1環保署來函「修正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第十五條」往後會計報告書不需執業會計師簽證。

    12、9/16董監事多人參加9月份管委會議。

    13、11/4 執行長魏鍾生前往台北凱悅飯店出席福特環保獎頒獎典禮。

    14、11/5 董監事多人參加11月份管委會議。

    15、11/13董事長前往台北參加偉盟公司可分解塑膠袋新產品發表會。

    16、11/14、15 本會舉辦「福爾摩莎環保之旅活動」共有中部四縣市110人參加,參觀九九峰、國姓糯米橋、蕙蓀林場、埔里箱根溫泉、明潭抽蓄發電廠、集集災後建設。

    17、12/13董事長前往修平技術學院參加中華民國環保生物可分解材料協會所舉辦的永續性生物可分解材料暨有機資源應用技術國際研討會。本會註冊加入該協會為團體會員。

    18、12/14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第六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9、12/19董事長、執行長及多位董監事參加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主辦「大里市空氣污染防治座談會」。

    20、12/27董事長前往台北台大學生活動中心參加國科會主辦「永續發展科技與政策研討會」。

    {二}財務長報告:

    如財務報告書

    九、討論提案:

    (一)案由:審查九十一年全年度財務收支案

    說明:如附表一

    議決:通過。〈請教會計師修改部分會計科目名稱〉

    (二)案由:商討本會九十二年度工作計劃案

    說明:如附表二

    議決:通過。〈並以協助環保署『限用塑膠袋政策』為年度主題〉。

    (三)案由:商討本會九十二年度財務收支預算案

    說明:如附表三

    議決:通過。〈原編列零用金科目20.000元合併至雜支科目〉

    (四)案由:商討本會會徽徵選辦法

    說明:依91年九月份管委會決議。〈如附表四〉

    議決:通過。並請在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上網公佈。

    (五)案由:商討是否支付第一屆董事長任內行政補助費72.000元

    說明:依第二屆第二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熱烈討論,但無最後決議。且近年利率逐年降低,本會財政困難,是否支付該筆補助款請討論。

    議決:通過。補助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肆萬元,感謝其在第一屆董事會,對本會各項文書作業之協助。

  6. 臨時動議:無
  7. 散會


附件一

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

九十二年度業務目標、工作計劃及財務預算報告書


壹、業務目標

  1. 協助政府有關機關制定環保政策及推行環境 保護措施。
  2. 辦理各項環境監測及監督、保護等事項。
  3. 宣導環境保護知識,推廣環保教育、提高民眾環保意識。
  4. 健全生態保育工作,防治公害發生。
  5. 落實美化生活環境,促進安和樂利的社會。
  6. 辦理其他與生態、環境教育有關之事項。

貳、工作計劃

  1. 執行台灣電力公司「台中電廠中部縣市環境空氣品質平行監測計劃」。
  2. 除加強對中部地區最大的污染源目標─台中火力發電廠空氣品質監測工作外,另希望擴展管委會的工作內容,監測其他重大污染源。
  3. 透過本會所設置的電腦資訊網站,結交全世界友好環保團体,匯集涓滴細流,形成環保新浪潮,並希望每位上網者,都能成為綠色種子,散播綠色觀念,建構美麗新世界。
  4. 配合本會工作目標與計劃,招募志願工作者施以環保系列課程及口才表達課程等訓練,使志工們從敢於開口,勇於行動中,向社會各階層人士﹝下至兒童,上至老人﹞宣導環保觀念與實際易行之方法。
  5. 工業區污染防治事宜-策劃降低工業區污染,調查污染嚴重案情,供主管單位整治參考。協調公害糾紛-協調企業主與受害居民間之糾紛。
  6. 舉辦社團聯誼,與國內外環保社團交流聯繫,並結合各公益社團,共同為維護生態環境,防止公害而努力。提供環保資訊收集,介紹並推廣最新國內外環保資訊,增加環保知識。
  7. 定期舉辦「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管理委員會議」及讓民眾參與「中部地區空氣品質公聽會」。
  8. 協助政府推動「推廣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第二、三期宣導計劃」
  9. 加強對中部四縣市各工業區及「資源回收焚化廠」,所造成的污染,嚴加注意,以免產生二次公害。
  10. 收集各機構「空氣品質監測站」資料分析,建請政府有關機關,重視空氣污染之嚴重性,早日實施「中部地區空氣污染總量管制」
  11. 重視生態環境及農地污染問題,定期於四縣市舉辦研討會。

 




附件二

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

九十二年度財務預算表


自民國92年1月1日至民國92年12月31日

科目

預算數

預算數

本年與上年

預算增減數

說明

項目

1

經費收入

8,703,700

5,950,800

2.752.900

01

基金孳息

110,000

155,000

-45.000

5百萬年息1.875

02

監測收入

5,595,800

5,595,800

03

政府補助款

100,000

100,000

0

04

其他收入

100,000

100,000

0

05

應收未收款

2,797,900

第五期款於93年度入帳

2

經費支出

8,703,700

5,950,800

2.752,900

01

人事費用

344,000

344,000

0

專任人員薪資: 26,000 x 13個月 =338,,000

02

辦公費用

20,000

18,000

2.000

含印刷費、郵費、文具費……

03

公關費用

60,000

55,000

5.000

04

餐費

40,000

40,000

0

05

設備費

10,000

10,000

0

06

活動經費

100,000

70,000

30.000

07

委辦支出

5,045,700

4,997,050

48.650

各協會及委託學術單位研究支出

08

稅金

420,000

279,790

140.210

09

零用金

0

0

0

10

差旅費

60,000

52,800

7.200

車馬費:800*22*3

11

電腦週邊耗材費

10,000

10,000

0

12

水電費

24,000

18,000

6.000

補貼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

13

電話費

0

24.000

-24.000

14

雜支

50.000

32,160

17.840

15

應付未付款

2,520,000

第五期應付款

董事長:黃光宇 執行長:魏鍾生 財務長:胡錦銘




附件三

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會徽徵選辦法


許多團體在成立時,都會設計代表社團精神之標誌,本會成立多年來,未有一個代表本會之標誌,有鑑於此,本會依第二屆第三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決議,辦理「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徽章圖案徵選活動」。有關此活動參賽辦法如下:

一、參賽資格:全國民眾。

二、創作主題:熱忱奉獻環保。

三、活動方式:以A4(21×30公分)為限,紙質不拘(圖幅不得小於15公分),(稿件需存檔於光碟或磁片)設計圖樣以大方簡單為原則,背面需書寫參賽者姓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身份證字號、設計理念(二百字為限),逕寄(505)彰化縣鹿港鎮永寧街242號,財團法人福爾摩莎新世紀環境保護基金會收,郵件封面請註明「參加徽章徵選」字樣),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活動洽詢電話:04-7767311。

四、收件日期:九十二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以收件郵戳為憑)。

五、作品評選:四月十五日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士評選產生。

六、得獎公布:四月二十日公佈於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七、獎勵:

第一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壹萬貳仟元。

第二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肆仟元。

第三名:一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貳仟元。

八、頒獎:預定九十二年五月份管委會議頒發,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得獎人。


九、第一名得獎作品著作權歸本會所有。未入選作品如需退回,請示先註明,否則蓋不退件。

十、基金會網站:大台中生活圈〈http://www.tcppa.org.tw〉.有意參選者,請電:(04)7767311傳真電話:(04)7767310。

地址:(505)彰化縣鹿港鎮永寧街242號

E-mail-chnpa.a67311@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