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是不是絶症
問:怎麼知道感染了SARS?
答:出現發燒(38度以上高燒)、乾咳、頭痛、肌肉酸痛、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皮疹或腹瀉的症
狀。
問:SARS是絶症嗎?
答:不是,只要平時多注意預防保健,有病及時通報立刻就醫,SARS病患是可以治癒的。
問:SARS會經由空氣傳染嗎?
答:依據現有的證據顯示,SARS不會經由空氣傳染,大多是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也就是痰、
口水、鼻涕、眼淚、精液、血液、小便、大便)而感染。
問:到醫院看病會得到SARS嗎?
答:不一定,SARS病毒在病人體內最長有14天的潛伏期,沒有咳嗽發燒時看不出症狀,所以到
醫院看病務必戴上外科口罩,離開醫院前務必洗手。
問:到有SARS病患的醫院看病會受到感染嗎?
答:SARS病患都在隔離病房內接受治療,不會空氣傳染,但是SARS病毒在病人體內最長有14天
的潛伏期,沒有咳嗽發燒時看不出症狀,所以到醫院看病務必戴上外科口罩,離開醫院前務
必洗手。
問:住在SARS病患的醫院週遭會受到感染嗎?
答:SARS病患都在隔離病房內接受治療,不會空氣傳染,一般鄰居或住在醫院週遭的民眾不會
因此而感染。
問:住在集中隔離的醫院週遭會受到感染嗎?
答:不會的,住在醫院週遭的民眾不會經由空氣而感染。
問:住在居家隔離者附近會受到感染嗎?
答:居家隔離者的鄰居或週遭民眾不會經由空氣而感染。如果要探訪居家隔離者,應該戴上外科
型口罩,離開時應洗手。
問:發燒超過38℃是不是就是感染了SARS?這時候會不會傳染給別人?
答:發燒不一定就是感染了SARS。根據統計,台灣每天都約有20萬人因為感冒而發燒、就診,
所以發燒的時候不要太緊張,以為自己感染了SARS。除了發燒以外,如果還有一些與SARS
相關的症狀,例如有咳嗽、肌肉酸痛或腹瀉等症狀,請戴上一般外科用口罩,並避免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如火車、公車等),儘速就醫。剛感染到SARS的人,再二到七天的潛伏期內,並
不具有傳染力,要等到病毒在體內製造到足夠的病毒量以後,藉由咳嗽及分泌物的分泌等方
式把病毒排出來,這時候就具有傳染力。
問:去游泳會感染SARS嗎?
答: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游泳會傳染SARS,但是各縣市衛生局每二星期應抽檢水質一次,以加強
稽查,並轉知游泳業者依據「預防SARS感染游泳池業之注意事項」確實辦理。
問:坐大眾捷運會感染到SARS嗎?
答:不一定,但是民眾應避免至人潮擁擠或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保障個人健康。
問:在公共場所會被感染到SARS嗎?
答:不會。台灣目前SARS的可能病例都是曾經出國,以及與SARS病患親密接觸的人為主,台灣
地區已經發病的SARS病患,都被送到醫院接受良好的治療,所以不會有SARS病患在街上趴
趴走,至於遭到SARS感染但未發生高燒等病徵的人,因為他體內病毒量還很少,對外不具
有很高的傳染力,因此,民眾在公共場所活動是很安全的,並不會被傳染到SARS。
問:在一般診所就醫時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時怎麼辦?可以逕行轉往大醫院求醫嗎?或向誰通報?
答:如果在一般診所就醫時經醫師專業診斷為SARS,醫師會依規定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
並由診所醫師辦理轉診,自己不要緊張,不要再轉往其他醫院求醫。
問:在家裡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時該怎麼辦?應自行就醫?或向誰通報?
答:在家裡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應儘速就醫,但是不要搭乘公車、火車或捷運,並應戴上口罩。
如果經醫師專業診斷為SARS,則醫師會依規定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
問:對一般人而言,是不是只有活性碳口罩才能防止SARS的傳染?
答:不是的,活性碳的口罩是用在隔絕有機蒸氣溶劑(如油漆等)的吸入,所以它並沒有比一般的
口罩更具有病毒防疫力。現在很多人走在馬路上,或上學、上班時都帶著口罩,這是沒有必
要的,因為在一般通風良好的場所,並不需要戴口罩,除非要去人多又密閉不通風的地方,
這時只要戴一般的口罩就可以了。
SARS可以預防
任何疾病都有預防的方法及步驟,因此,除了認識SARS所引發的各種病徵之外,更重要的是知道SARS的傳播途徑,有效的預防方式,以及如何提升免疫力,換句話來說,只要認識疾病,就不必害怕疾病,因為SARS是可以預防的,所以目前政府相關醫療衛生單位除積極投入抗疫的醫療工作之外,也提出如何預防SARS的有效方法:
室內六招
一、勤洗手。
二、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三、避免到人多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四、避免不必要的探病。
五、均衡飲食。
六、適量休息及運動。
室外六招
一、在公共場所說話要輕聲,口沫不橫飛。
二、公共場所不挖鼻孔,在碰觸鼻口前,要先把手洗乾淨。
三、打噴嚏或咳嗽時,遮住口鼻,轉向無人處。
四、擤完鼻涕一定洗手,衛生紙不隨地亂丟。
五、不隨地吐痰及檳榔汁,用過牙籤不亂丟。
六、與人招呼鞠躬揮手致意即可,暫時少握手。
抗病毒 不要輕信偏方或傳言
目前坊間出現許多對抗SARS的偏方及傳言,都未經行政院衛生署認可,與其道聽塗說,不如接受專業醫師及營養師的建議,要適度運動及均衡飲食,做好身體保健,自然也等於做好了與防SARS的基本防護。
勤洗手 遠離病毒
民眾勤洗手 SARS早棄守
由於(SARS)通常可在一公尺內透過飛沫及病人呼吸到分泌物傳播,因此很容易透過雙手傳染散佈各類傳染病。
所謂「接觸感染」,並不只侷限於身體上直接接觸,只要一般人曾接觸受到(SARS)病人口鼻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就有可能遭到感染。
因此,除了(SARS)病人口鼻分泌物之外,經過病人雙手觸摸的玻璃杯、汽車車窗、房間門柄、樓梯扶手、電話筒、電腦滑鼠、電腦鍵盤、遙控器、電梯按鍵、電器開關…等,都有可能是病毒感染源。
所以,在(SARS)流行的當頭,我們建議:
※觸摸自己或親人的眼、口、鼻之前,一定要先洗手。
※上完廁所、咳嗽或打噴嚏後,一定要立即洗手。
※處理食物及進食前,要先洗手。
※而從外面回家後,要先洗手。
※在外只要接觸公用設施如扶手、門柄、電梯按鈕、公共電話後,也一定要立即洗手。
勤洗手可以減少病菌附著在我們雙手的可能,有效地防止傳染病傳播。千萬別小看洗手的動作,透過洗手可沖刷與稀釋病毒,能最有效的去除手上可能沾染的病毒,切斷病毒進入眼、口、鼻的途徑。
丟口罩 注意密封
居家隔離的口罩戴完應如何丟棄?
一、放在紅色塑膠袋內,並將塑膠袋密封。
二、環保單位(清潔隊)每二日至三日會來收集一次,如有特殊需要清潔,可以電話清潔隊或衛生
所聯繫。
居家隔離 救人救己
問:誰要被強制居家隔離?
答:(一)密切接觸者或可能接觸者須居家隔離(A級隔離),包括:
(1)曾照顧過SARS病患的醫護人員或家屬;
(2)與SARS病患住在一起、同一辦公室上班或同班上課者;
(3)與SARS病患同一班機坐在其前後三排內者;
(4)到過發生集體感染的醫療院所就診的民眾。
(二)入境者亦須居家隔離(B級隔離):從世界衛生組織界定的病例集中地區(包括中國大陸、新
加坡、香港、加拿大、蒙古等)來台灣的本國人與外籍人士。
問:為什麼要強制居家隔離?
答:SARS病毒在病人體內最長有10~14天潛伏期,強制居家隔離不但可以避免在這段潛伏期中,
把病毒傳染給其他人,政府還會安排衛生局所或民政單位的志工,每日追蹤您的健康情形,
以確保強制居家隔離者的健康,並提供他生活所需的支持與服務。
問:居家隔離者如何報到?
答:應該進行居家隔離者在知道應強制居家隔離後,或接受居家隔離通知書後,應主動於二十四
小時內向雇主、村里長或衛生單位報到,或以採電話報到方式,將報到的時間、受理報到人
員的姓名等資料記錄在隔離通知書上,受理報到的人員也會作成電話紀錄。
問:強制居家隔離要幾天?
答:(一)A級隔離者(與病患密切接觸或可能接觸者)隔離期間為十四天;
(二)B級隔離者(入境強制居家隔離者)期間為十天。
問:居家隔離者對鄰居有什麼威脅?
答:居家隔離者基本上是屬於身體健康的民眾,並無危害,僅為確認其是否為帶原者而予以隔
離,對鄰居並無威脅,請大家放心。
居家隔離者家人注意配合事項
一、接受居家隔離者,是SARS病患的接觸者及SARS感染區的入境者,基本上並非以發病之病
患,但請家人督促協助其每日量測體溫,注意其健康狀況。
二、確保家中是內空氣流通,並維持家中環境清潔。每天都應以消毒水清洗衛浴設備,病擦拭桌
椅。
三、注意個人衛生及勤洗手,飲食前或入廁後更要用肥皂充分洗手。
四、作息如常,不需特別改變。
五、平常在家中如無其他人共住,並不需要戴口罩,如發高燒體溫大於38度或呼吸道感染症狀,
應戴口罩、儘早就醫。
六、避免當面接見親友,以電話聯絡即可。
七、接受居家隔離者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除應立即戴口罩請119協助就醫,並告
知醫師自己的居家隔離狀態(無論是密切接觸或入境居家隔離者),同時通知居住地之衛生單
位以取得協助與服務。
八、上述作業都是為維護受隔離者及其家人的健康,必要時並可適時得到診治與協助,雖然在通
知衛生單位知悉受隔離者之發病狀況後,如經診治與SARS有關,家人也要遭受隔離,但這
些作為都是為了你我的健康,敬請體諒配合。
入境者強制隔離措施 你了解嗎?
問:居家隔離之入境旅客,如何搭乘運輸工具返家?
答:「入境居家隔離者」由航空站返回往家進行居家隔離,有須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者,已請機場
航站配合加派人員,並協調機場巴士、排班計程車及租賃汽車等大眾交通工具業者,登錄其
護照號碼,轉送領事事務局勾稽相關資料,俾利日後追蹤其旅遊史。商港部分,亦請各港務
局比照辦理。但入境居家隔離者到家進行隔離後,請即依居家隔離通知書規定,嚴禁搭乘大
眾運輸工具。
問:有關強制隔離期間之折抵,政府有何規定?
答:不分國人或外國人,自「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轉入非「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
的地區」未滿10日者,其未滿10日之期間,得折抵在臺10日之強制隔離期間。
問:入境者於居家隔離期間,報到後未滿10天可否申請再出境?
答:對於入境者於居家隔離期間問滿10天,如確有需要必須出境者,可配戴好口罩於離境前24小
時內持以報到之「隔離通知書」至衛生所或署、市、縣立醫院,申請專案許可,再行出境,
如測量體溫等符合正常,將由上述醫療單位於「隔離通知書」註記,憑註記之「居家隔離通
知書」於24小時效期內至機場或小三通港口辦裡出境手續;如測量至機場超過37.5度,則將
繼續列管或協助就醫。不過政府能強烈建議入境者應居家隔離滿7天後再出境,以照顧個人
身體健康。
問:入境後居家隔離者沒有報到,可不可以再出境?
答:(一)如果於10天之隔離期間內:對於入境者之出境是管制的,尤其是為報到者,絕無可能有
出境的機會,同時會遭到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嚴重急性呼吸道防治及紓困
暫行條例第18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及刑法第192條訴追處罰,罪
高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如果超過10天之應隔離期間內:入境者因未依規定報到,於機場出境時,將因違反居家
隔離規定,由疾病管制局就行政罰鍰部分,依法告發,並由司法警察機關就違反刑法第
192條、嚴重急性呼吸道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第18條第2項罪嫌製作筆錄,依法偵辦。同
時機場(港口)人員,因尚要瞭解有意出境者之病歷史等資料,所以當天是無法出境的。
問:入境者居家隔離,完成報到並執行隔離10天後,如果要再出境,應如何辦理手續?
答:入境者居家隔離,於隔離10天後欲再出境,應併持已完成報到程序之隔離通知書,辦理出境
手續,如被隔離者忘了帶(或遺失)該隔離通知書時,可與聯繫報到單位確認,以確實完成隔
離程序後,即可出境。
問:為落實偷渡犯之查緝,以又效防堵SARS疫情傳染,政府有何具體作為?
答:(一)為防止大陸地區人民以分法方式入境造成防疫SARS漏洞,政府特於5月4日訂定「行政院
SARS疫情應變處理委員會境外管制組強化查緝走私偷渡要點」,要求相關單位強化查緝
走私偷渡工作,提高海上巡弋密度,協助驅離大陸越界漁船,以有效防堵SARS疫情傳
染。
(二)民眾因檢舉走私、偷渡行為或偷渡犯經查獲者,檢舉走私部分依原鼓勵檢舉獎金規定加
倍核發,檢舉偷渡犯每查獲1名核發檢舉獎金1000元。行政院海巡署檢舉專線電話
「118」,內政部警政署檢舉專線電話「110」。
(三)本要點已經行政院核定自5月1日開始實施,至92年6月30日止,必要時得延長之。
居家隔離者要注意什麼?
(一)確實待在家中依法隔離,勿輕易外出;如有不得已情況需外出,除B級專案隔離者買便當、報
紙、倒垃圾等情形外,均應經衛生所人員核備,並務必戴上口罩,並避免到公共場所或搭乘
大眾運輸工具。
(二)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
塑膠袋妥善封密,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三)應戴口罩以保護週遭親人,若有發燒>38℃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救醫、
告知接觸史。
(四)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五)接觸SARS病人的體液時,應使用拋棄式手套,接觸後應立即摘除手套、丟棄並清潔雙手。
(六)SARS病人應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食器、毛巾及床單,該等物品用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後,才
可再度使用。
(七)另遭SARS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應戴上口手套以5%漂白水清潔。
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將受到什麼處罰?
無論A級或B級居家隔離者,若未依規定報到,或於隔離期間內違反乘坐計程車、火車、公車、捷運外出,或前往醫院探訪病人,或前往公共場所等禁止規定,以及擅自外出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及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行政罰鍰及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