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

 

 

◎ 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巨大垃圾包括廢沙發、床鋪、桌椅、櫥櫃、腳踏車及修剪庭院的樹枝等,這些廢棄物由於體積龐大,不易定點定時收集清除,以往國內普遍缺乏完善的回收再利用體系,故多以焚化或掩埋處理,未能有效利用資源。廢家具、腳踏車等巨大垃圾如具有修繕價值,可加以修復後再使用;無修繕價值的,經過分類、破碎、選別後,回收其中的塑膠、金屬、木料等物質再利用,不僅可減少巨大垃圾產生及其處理費用,亦可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荷,有助於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建立資源永續利用的社會。
  本署自92年起協助各縣、市推動辦理「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本項計畫奉行政院列入「挑戰2008國發計畫-綠色產業-資源再生利用計畫」項下之子計畫,執行截至95年底,已獲致具體成果,為妥善處理巨大垃圾,並配合本署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政策,持續將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工作,自96年起納入本署「96至101年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中推動。
 

◎ 目標 
為配合資源回收政策目標,自96~101年度間,巨大廢棄物每日再利用量目標預訂如下:
 

政策目標

年 度 
 

 96-101

96 

97 

98 

99 

100 

101 

 巨大廢棄物多元再利用工作

當年12月平均再利用量(公噸/日)

-     

 100

120 

140 

170 

200 

210 

再利用量(萬公噸/年)

 31.1

3.3 

4.0 

4.6 

5.6 

6.6 

7.0 

 

  

資料來源: 行政院環保署

http://www.epa.gov.tw/ch/aioshow.aspx?busin=331&path=2522&guid=c846c029-cf45-408a-bb0a-546c6d02a87b&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