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台灣沿海大型工業
  空氣污染問題探討

 


  前言:

  多年來,工業發展,帶來了大量生產、大量消

 費的形態,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污染,及資源能

 源的大量消耗,對我們賴以生存的空間造成危害

 。

  台灣近年來,面臨經濟衰退的景象,政府單位

 為提昇經濟競爭力,意圖建構亞大營運中心、海

 運中心來注入強心針,而台中港區由於腹地廣闊

 ,加上為海峽兩岸距離最近的地區,為此首當其

 衝,成為政府部門賴以為繫的經濟命脈。我們樂

 見政府鼓勵民間投資,以刺激經濟的作法,但同

 時我們也擔心在集中一地大量投資設廠的情形下

 ,可能為台中港區帶來永難彌補的後遺症。

  環保並不是反商的代名詞,但在許多重大投資

 案紛紛進駐台中港區,而空氣污染物的污染範圍

 可能擴及中部其他縣市之際,重大投資案是否加

 遽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的惡化,著實令人憂心忡忡

 ,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經營間尋得平衡點

 ,頗值得我們深思,一探究竟。

 

  現況:

  中台灣沿海地區涵括台中縣及彰化縣。而台中

 縣現有的工業區包括台中幼獅、台中港第一期關

 連工業區、大里工業區、台中加工出口區、太平

 工業區等五處是縣內已開發完成的工業區,面積

 合計有四百八十八公頃,這些土地編定除了一部

 分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外,其餘大部分是供作設廠

 之用,前四處為政府機關所管理,後者則為民營

 企業所管理。而這五處工業區中只有台中港的關

 連工業區是緊鄰海邊,本篇之探討問題,亦以台

 中港區的空氣污染問題為主。

 

  監測現況:

  台中縣內目前擁有的空氣品質監測站包括有環

 保署設置的豐原、沙鹿、大里站,而縣環保局設

 置的監測站則有霧峰衛生所、豐原衛生所、梧棲

 衛生所三站。

  至於公民營企業設置空氣品質監測站,最具代

 表性的莫過於台電公司在中部四縣市所設置的十

 個監測站,包括梧棲、大肚、彰化、鹿港、草屯

 、清水、線西、和美、伸港等十個站。並由台中

 縣公害防治協會、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台中市新

 環境促進協會、南投縣生態保護協會等中部四縣

 市環保團体組成台中火力發電廠環境空氣品質平

 行監測管理委員會,從台中電廠尚未設廠前,即

 積極進行空氣品背景值的建立,到各機組陸續加

 入運轉,迄今已進行九年,對於電廠設廠前及設

 廠後是否對中部四縣市空氣品質造成重大影響進

 行平行監測,並委託逢甲大學環科系進行數據的

 研判與分析,以取得公正性、客觀性、與學術性

 。

  而其監測結果除每個月函送各縣市環保局參考

 外,並利用每兩月出刊一次,一次印行四千份的

 「環保聯訊」,分送給中部各縣市機關、團体、

 學術機構、民意代表等參考,而從今年起更將各

 項監測數據,登錄於台中縣公害防治協會所設置

 的「大台中生活圈」資訊網站, 網址為:

 www.tcppa.org.tw , 而管委會除每二個月召開

 一次例行會議,檢討各項監測數據及監測內容外

 ,並於每年的五月、十一月就年度監測事項召開

 期中報告及期末報告說明會,廣邀各界參與,並

 提出應興應革意見,獲致良好成效。

  依據台電管委會於今年五月十七日所召開的八

 十五年至八十六年期中報告說明會,就八十五年

 十月至八十六年三月底的監測結果,簡略敘述如

 下:

  1、氮氧化物,各點均符合背景標準,比較六

 年來的背景資料,本年度監測發現氮氧化物濃度

 自八十六年一月以後稍有增加之趨勢。但比較煙

 囪之排放資料,排放源各月各機組均符合標準,

 此背景稍有升高之現象。

  2、硫氧化物,硫氧化物本年度沒有不合格記

 錄,比較六年來的背景值,發覺本年度之監測均

 在整年之變化範圍,並無明顯變壞。而從排放源

 之資料顯示,八十五年年中以後硫氧化物背景濃

 度稍有增高傾向,而排放源煙囪排放率有所增加

 ,建議電廠從增設煙道脫硫、或使用低硫煤等方

 式來降低硫氧化物的排放。

  3、粒狀污染物之排放 ( 煙囪 ) 有或多或少

 之不合格率,而各地區監測站之TSP,PM─

 10亦有或多或少之不合格率出現,而從各站排

 放源之風向分析,顯示各地之PM─10與TS

 P與電廠並無直接關連,但煙囪之不透光率不合

 格率之出現,讓火力發電廠有瓜田李下之嫌。

 

 政府未來之重大計劃:

 中部區域目前為台灣地區第三大工業集中區,

 工業形態多偏向於勞力密集及地方資源型工業,

 政府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大營運中心,並營造台中

 港為兩岸直航港口或轉運中心的有利條件,未來

 在台中縣內計劃推動開發的工業區,依據台中縣

 綜合發展計劃中規劃,將包括有清水鎮甲南科技

 工業區、烏日鄉科技工業區、亞太航運工業區、

 大安鄉濱海工業區等。

  而在台中港區方面,由於台中港新市鎮,在中

 部區域中規劃為次區域中心,地位可說僅次於台

 中市,儘管多年來,新市鎮的發展未若預期,但

 未來台中港新市鎮仍保有持續成長的空間,並為

 台中都會區海運出口的重要據點,政府為希望發

 揮港區的優勢,全力發展商業特區及大型貨櫃中

 心,以吸引高附加價值活動,如設置貨物物流中

 心、轉運專區等的設置,而為配合未來營運之所

 需,台中港特定區關聯工業區的三期開發計劃面

 積,即分別為143、222、184公頃,而

 目前大都呈現未設廠的情形,但未來將諸多大型

 企業將進駐。

 

  現有污染現況及未來空氣品質預測:

 而依據台中都會區環境品質管理計劃第二年計劃

 期末報告中所載,為掌握未來污染管制與削減基

 準,依據「台中縣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劃」

 ,以民國八十年為基準,取其各類污染物之排放

 量,在不考慮其他政策的影響下,評估人口、交

 通、工商業、及經濟成長趨勢對各污染源自然成

 長趨勢之影響,推估民國八十三年、九十年、一

 百年之自然成長排放量。

  在粒狀污染物方面,台中縣市逸散性粒狀物之

 排放源主要源自於車輛行駛所產生之揚塵及土木

 施工,此二種污染源分別佔台中縣TSP總排放

 量之59%及15%,PM─10之63%及8

 %。台中市TSP總排放量之49%、39%P

 M─10總排放量之59%及23%。預測未來

 將會因經濟成長、車輛使用量增加及木土施工增

 加,而使得,台中縣TSP於民國九十年、一百

 年將分別成長至一年93270公噸、1223

 22公噸,PM─10也將分別成長至一年48

 079公噸、58517公噸。台中市TSP將

 減至一年22764公噸、20463公噸,P

 M─10則分別成長至一年14704公噸及1

 4512公噸,減少的原因為營建木土施工工程

 受到管制而逐漸減少。

 在硫化氧化物方面,台中縣主要硫氧化物來源

 , 為台中電廠之燃煤及工商業鍋爐之然油 ( 佔

 25% ) 由於大半之主要污染源靠近海邊, 所

 以濃度由沿海向內陸遞減。預估至九十、一百年

 ,其排放量將達30048公噸及41148公

 噸。其快速成長之主要考慮為未來用電量逐年高

 增之趨勢,使得台中電廠必需相對的增加發電機

 組及增加燃煤所致。而台中市的硫氧化物主要排

 放源為工商燃燒 ( 佔53% ) 及柴油車 ( 佔

 30% ) ,排放總量遠低於其他縣市, 其濃度

 皆由西南向東北方呈濃度。遞減趨勢,主要乃因

 彰化縣之硫氧化物排放源及盛行風的影響所致。

 預估至九十、一百年其排放量將達一年2132

 公噸及2413公噸。

  氮氧化物,台中縣氮氧化物主要來自汽油車及

 柴油車排放 ( 約佔77% ) ,其次為燃燒排放

 佔18%,污染源集中分佈在各主要幹道,受交

 通流量影響顯著,然而台中縣全縣之氮氧化物均

 未超過標準,預測至九十、一百年排放量將增加

 至一年37547公噸,46722公噸,其成

 長可能受到機動車輛成長所影響。台中市受機重

 車輛影響約佔95%,污染源集中於市中心區,

 向四周擴散,全市空氣品質亦在標準之下,預測

 至九十、一百年將達到12893公噸、152

 96公噸。

 碳氫化合物,台中縣碳氫化合物的排放主要為

 汽機車排放約佔36%,及工商業各種有機溶劑

 的使用所弓起,約佔44%,污染源主要分佈於

 主要幹道及數個排放量較大的工廠附近,預測九

 十、一百年其排放量將達一年94615公噸,

 及127572公噸。而台中市亦為汽機車排放

 所引起,其污染情形受汽機車及人口分佈的影響

 ,以市中心區濃度較高,預測至九廿一百年將達

 到一年32445公噸、38314公噸。

   一氧化碳,台中縣的主要來源為汽機車排放,

 約佔82%,分佈在各主要道路,其次為露天燃

 燒所引起,預測至九十、一百年之排放量為15

 4798公噸及185252公噸。台中市亦為

 汽機車所引起,約佔93%,由市中心區向四周

 擴散,預估至九十、一百年排放量為一年891

 37公噸及106030噸,成長率分別是24

 %及64%

  鉛,台市縣市鉛排放源以汽機車為主,台中縣

 佔74%,台中市佔78%,其次為鋼鐵鑄造廠

 ,台中縣佔26%,台中市佔13%,二縣市鉛

 之濃度均未超過標準,預估至九十、一百年之排

 放量為一年台中縣為41點48公噸及49點9

 1公噸,台中市則為22點94公噸及25點5

 9公噸。

  酸雨,依據環保署的酸雨研究調查,全省各地

 酸雨現象普遍存在,而台中港在八十一年及八十

 二年的PH值都低於5,顯示台中都會區之雨水

 已到人為污染,而台中都會區二氧化硫及二氧化

 氮的主要產生源為台中發電廠,然而由於中部地

 區常年吹東北風,致使台中發電廠影響的區域多

 為台中以南的彰化區域。而對台中都會區酸雨貢

 獻較大者,可能為位於台中都會區北方之通宵發

 電廠與鄰近都會區及高速公路之車輛廢氣所致。

 

  境涵養能力:

  根據民國八十三年空氣品質濃度,推估求得污

 染物的總排放量,可估算出民國八十三台中縣市

 各污染物總涵容量與剩餘涵含能力,而比較台中

 縣市各污染物之總涵容量與排放量,只有PM─

 10日平均值之涵容量小於排放量,其他污染物

 涵容量皆大於其排放量,還有剩餘空間可供排放

 。但台中市二氧化氮的排放量於民國八十三年時

 其與涵容量非常接近,已無可供排放之空間,且

 將於民國九十年前排放量即超過總涵容量,必需

 於近程管制計劃中削減二氧化氮的排放量。

 

  依據民國八十三年之空氣品質狀況,及民國九

 十、一百年之自然成長排放量,推估九十、一百

 年之空氣品質預測結果:

  在懸浮微粒方面,台中縣之懸浮微粒若沒有任

 何控制,將日趨惡化,而台中市建設幾近飽和,

 營建工程逐漸受到妥善管制,使未來之空氣品質

 有好轉之現象。

  二氧化硫部分,台中縣市預估到一百年,其預

 測值均未超過標準。

  二氧化氮部分,台中縣二氧化氮自然成長濃度

 至民國一百年將逐漸接近標準值,其主要原因為

 機動車輛之增長及台中發電廠增加機組所致,未

 來應加強機動車輛尾氣排放管制與台中電廠脫硝

 設施與技術。

  一氧化碳部分,台中縣市之一氧化碳自然成長

 濃度至民國一百年,其預值均未超過空氣品質標

 準。

 

  民間重大投資案:

  但事實上,相關環保單位對台中都會區所做的

 環境空氣品質預測,並未加計目前擬在台中港區

 增設重大投資案,而目前計劃在台中港區設廠的

 重大投資案即包括有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增設九

 、十號機組、海渡電廠、拜耳公司設置甲笨二異

 氰酸酯廠、桂裕鋼鐵廠設廠案,由於這些重大投

 資案的各別投資金額動輒多達數百億元,未來台

 中港區的空氣品質著實令人擔心。

 而依據環保署台中縣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劃

 ,暨台中縣環境白皮書中顯示,在未加計以上這

 些重大投資案時,台中縣各空氣污染物於民國八

 十年至八十九年間的自然成長率在11%至39

 5%間,其中因台中火力發電廠各機組之增設,

 加劇了空氣品質污染的程度,粒狀污染物方面,

 電廠來源佔43%,硫氧化物佔98%,氮氧化

 物佔83%,尤其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佔有很高

 的成長率,可見台中火力電廠對台中縣空氣品質

 影響的程度。而台中火力電廠現有八部機組運轉

 ,未來還將增設九、十號機組,成為全世界最大

 的火力發電廠,再加上其他重大污染源的設廠,

 勢必再加劇中部地區空氣品質的惡化。

 而依據台電對增設九、十號機組及海渡電廠所

 做的環境影響評估,加計未來各污染源所產生的

 污染物以模擬, 未來附近空氣品質在NO 2 小

 時平均值、 SO 2 小時平均值、TSP值均有

 超過環保標準之情形,雖然依模擬結果超出限值

 的比例還不太高,但猶有不妥之處,應再降污染

 量。尤其部分模擬測值,並未加計其他重要污染

 源,因此未來在這些重大污染源全部進駐台中港

 區後,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惡化的情形可想而知。

 詳如附表一、二、三、四

 

  而就以上各重大投資案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我

 們可發現部分疑慮之處,經綜合整理,試列舉如

 下:

  1、未來部分投資案,將以燃煤為動力,並將

 採購含硫量低於1.2%的燃煤,而依目前台電

 所採購的燃煤含硫量要求低於1.10%,部分

 燃煤甚至低於0.56%至0.65%,其他投

 資案所採購的燃煤顯然高於台電,在目前台中火

 力發電廠時有超出污染限值的情形下,難保未來

 不會再有超出污染限值的情形,加劇空氣污染程

 度,未來實應要求採購含硫量低的燃煤。

  2、部分投資案,自行設置監測站建立的空氣

 污染背景值之數據,均低於台中火力發電廠環境

 空氣品質平行監測管理委員會過去九年來所做的

 監測數據,對於民間各投資案所做的背景值資料

 ,令人存疑。

  3、部分投資案,在空氣污染現況分析中,所

 辦理的實測時間太短,應建立長期的背景值數據

 ,俾利日後研析污染的影響程度,並可參酌台中

 火力發電廠環境空氣品質平行監測管理委員會長

 期監測台中火力發電廠所建立之數據,互相比較

 分析。

  4、部分投資案,在空氣污染模擬中,並未加

 計其他即將設廠的大型企業可能產生的污染狀況

 ,應重新加計模擬。

  5、部分投資案,所自設的空氣品質監測站數

 量太少,且監測頻率僅為營運期間監測頻率為每

 月監測一次、每次進行監測24小時,施工期間

 對於空氣污染的監測,每二個月一次24小時監

 測,運轉期間,每三個月一次24小時連續監測

 ,監測頻率不足,建請比照台電現有的十處監測

 站,每一站SO 2 、NO 2 為24小時連續監

 測、TSP、和TM─10為每週監測一次、每

 次為24小時取樣,風速和風向為24小時連續

 監測。

  6、部分投資案,未來所裝設之排煙脫硝、靜

 電集塵、排煙脫硫設備,並未註明未來可回收率

 ,應予以補充說明。

  7、部分投資案設廠後,未來安全性啟人疑竇

 ,為避免產生災變,甚至擴大災情,實應建立未

 來災變演練之頻率及方式等,並確實與鄰近各大

 醫院建立醫療救護体系,以防萬一。

  8、部分投資案所做的民意調查,僅完成數十

 份的民調,與台電增設機組所做的八百五十份問

 卷查相比,代表性顯然不足,有待補強。

 

  綜合建議:

  對於以上各重大污染源進駐所可能帶來的影響

 ,及為因應未來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惡化可能加劇

 的可能性,我們認為產官學等各界均應對此付諸

 關心,並消弭污染於無形,我們對各單位的期許

 及建議如下:

  政府機關:

  1:台中港區為因應未來亞大營運中心及海運

 中心的建立,應發揮港區之特性,朝向商業、貨

 運中心或科技中心發展,而不應該是基礎工業區

 ,政府引進部分投資案,或對未來台中港區繁榮

 發展的政策擬定,有重新思考之必要。

  2、現有大型投資案的各項空氣品質背景值建

 立,及未來污染物的擴散模擬,所預估的數值不

 一,應由政府單位統籌辦理,以求其準確性。並

 要求各重大污染源自設監測站及煙道連續監測系

 統,且與台中縣環保局連線,而台中縣政府亦應

 在沿海各鄉鎮都增設監測站,擴充監測項目,並

 要求各公營或民營企業所設置的監測站之監測內

 容一元化的方向努力,建立資料庫,在電腦資訊

 網站上公開各項數據,俾利民眾方便參閱。至於

 民營企業的監測站,則可配合專業特性增列特殊

 的監測項目。最終則應建立區域性的環境管理監

 測中心,進行整体性的空氣污染防治。

  3、而各重大投資案因位置距離不遠,未來所

 產生的區域性污染問題,勢必環環相扣,如今各

 投資案各自辦理自己的環境影響評估,環保機應

 研究是否要求各重大污染源合併辦理環境影響評

 估,以窺其全貌。

  4、依各大投資案所預測的數值,未來各大污

 染源進駐後,所產生的污染物將超過環保標準,

 未來中部地區的空氣品質令人擔憂,建請各相關

 主管機關,對於是否核准設廠進一步深思。

  5、為避免各大型污染源陸續進駐台中港區,

 建請各相關環保機關,儘速訂定總量管制施辦法

 ,而依目前台中縣環保局的進度,預定在二年後

 對台中港區實施總量管制,由於縣環保局早已委

 託中興大學進行數年的研究,目前已接近完成階

 段,實應再縮短付諸實施的期限,不應再拖上二

 年的時間,等到以上重大污染案都進駐後再實施

 。

  6、而若各相關單位核准各重大投資案設廠,

 未來則應加強燃煤含硫量的抽檢,統合各相關單

 位成立工業污染聯合稽查小組,並加強空氣污染

 稽查人員,製定空氣惡化緊急防制措施,及預警

 應變系統,以確保空氣品質無虞,並可在遇到空

 氣品質惡化時,有一套應變處理措施。

  7、由於各大污染源設廠案,目前均遭到附近

 居民的反彈抗爭,為利各相關機關、民代、附近

 民眾、或公益團体監測設廠的一舉一動,避免產

 生污染危害,及有污染或災變時,有要求廠方依

 民意改善、善後處理、或加速賠償之依據,請台

 中縣及彰化縣環保局比照宜蘭縣政府通過之公害

 防治協定書模式,加速擬定公害防治協定書之法

 源,要求各大污染源與地方自治團体簽署公害防

 治協定書,確保中部地區整体環境品質。

  8、為徹底了解各污染源未來對空氣品質所可

 能造成的人体、農業、漁業、地層下陷、酸雨、

 鳥類、水質、海域生態等影響,建議由各縣市政

 府擴充環保諮詢委員會組織,成立環保智囊團或

 顧問團的組織,延聘學術界、環保團体及專業人

 土擔任委員,並從征收取得的空污費中寬列預算

 經費,就民眾所關心的污染問題,或特殊污染問

 題,諸如毒性污染物、致癌物質數據等,分別加

 以調查研析,以澄清地方疑慮,並提出具体改善

 措施,以維生活環境之整淨。

  產業界:

  1、各重大投資案應採購含硫量較低的燃煤,

 或改以天然氣做為動力來源。

  2、建議各大投資案應廣設監測站及煙道連續

 監測系統,並應與台中縣環保局連線。

  3、各大投資案的空氣品質監測頻率,應比照

 台中火力發電廠環境空氣品質平行監測管理委員

 會監測台中電廠監測頻率辦理,而監測數據並應

 相互提供,俾利參考。

  4、要求各重大投資案,均應朝ISO140

 00認証努力,以示做好環保,敦親睦鄰的決心

 。

  5、各重大投資案為避免產生災變,甚至擴大

 災情,實應建立未來災變演練之頻率及方式等,

 並確實與鄰近各大醫院建立醫療救護体系,以防

 萬一。

  6、定期召開空氣污染防治成果說明會,廣邀

 各界參與,說明各項防污設備進度或實施後的防

 治績效。

  7、在政府發佈空氣品質惡化警報時,各重大

 污染源均應減產或停產,以減輕環境污染危害。

 學術界、環保團体、民意代表:

  1、除了官方及企業体外,學術界、環保團体

 與民意代表應組成監督小組,協助推動環保工作

 及諮詢工作,強化各項環保法規之制定,例如總

 量管制、公害防治協定書,若政府部門籍故推拖

 ,或有護航之嫌,則可形成輿論及民意壓力,促

 成政府加速環境保護腳步。

  2、參與各監測事項,甚或鑑定公害糾紛之原

 因、損害賠償及補救事宜,以期發揮客觀公正的

 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