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程空污費釋疑〔續〕


 

   問11、對於未申請建照之違章建築等工程應

  如何征收?

   答11、違建施工應依相關法令懲處,但仍應

  納入空污費征收範圍內。

 

   問12、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在什麼時候

  征收,為什麼不一致?

   答12、費額之征收分兩次征收為原則,即申

  請開工,開挖許可時先繳交二分之一費額,於申

  請使用執照或驗收時再繳交剩餘二分之一的費額

  。其優點是在第二次繳費時可以同時辦理全部工

  程之空污費減免及補繳作業,如此減少行政成本

  外,並可減輕繳費者需於開工時一次全繳的負擔

  ,惟對一些不需要申請使用執照〔公共工程〕或

  驗收之工程,因不需經過地方政府建管單位之核

  淮,地方政府無法藉發使用執照之便課費,故不

  需申請使用執照或驗收工程之工程必需於申請開

  工或開挖時全額繳交其費額,但對於重大工程因

  所繳費額〔五百萬元以下〕過於龐大,即使分兩

  期繳交也會影響業主的資金運用,所以政府体侐

  業主的負擔,規定可分兩年平均繳交,至於小金

  額的空污費〔一萬元以下〕,為免除業主的多次

  奔波,得於申請開工時即全額繳交。

 

   問13、營建工程之工期認定,若因不同階段

  分別完工,〔如木工、機電部分〕應如何採計,

  另若業者為獲取更高額退費而浮報原申報工期,

  應如何防弊?

   答13、重大公共工程若有不同標之工程分段

  完工,應以土木完工部分之完工期限為本項征收

  額度之工期。另若業者獲取更高額退費而浮報工

  期時,依目前採用的費用採計方式,工期愈長應

  申繳費用愈高,且退費係在第二階段再核退,故

  對業者應是不利。換言之,依規劃之征收辦法業

  者不太可能浮報工期。

 

   問14、目前擬定之污染防制措施是否將會誘

  導業者採用最佳之污染防制措施?

   答14、目前所擬訂之污染防制措施係參考現

  有相關施工設施標準所擬訂〔如建築技術規則〕

  ,其確可誘導業者採行較適宜的措施,若施工單

  位有較佳之污染防制措施,可自行提出認定其防

  制效率。因考慮該標準係用於減免退費審核,地

  方主管機關可參考或擬定更周詳之措施。

 

   問15、為什麼要實施空氣污染防制費減免辦

  法?其法源依據為何?

   答15、是為了鼓勵營建業者主動改善污染,

  對採低污染之施工技術、機具及污染防制措施之

  防塵效率達到一定標準或縮短工期者,將給予空

  污費減免之經濟誘因。其法源依據是根據空氣污

  染防制費征收辦法第十二條辦理。

 

   問16、減免退費為什麼要退給業主?是否可

  考慮退給營造商以資鼓勵?

   答16、營建工程空污費即由業主繳交,退費

  退給業主較易為繳費者所接受,且促使業主確實

  要求營造商做好污染防制的工作。另為鼓勵營造

  商做好環保工作,將於營建工程空污費中提撥經

  費作為營造商之獎勵。

 

   問17、減免退費的資格是什麼?費率如何訂

  定?

   答17、一、減免資格是根據:營造商所採取

  的污染防制措施是否能有效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

  。減免費率則是根據污染防制措施〔設備〕的防

  塵效率來訂定,即各污染防制措施乘以各防塵效

  率的加總為其減免的費率。二、退費資格是根據

  :能有效縮短工期者。退費費率則是根據其縮短

  之工期,依申報之工期比例換算所應退費之金額

  。

 

   問18、污染防制措施之減免額度是否可依實

  際投入之防制費用減免之?

   答18、依本減免辦法,在符合減免資格〔做

  好污染防制措施、實際工期低於申請工期或違規

  次數低於標準〕之後,減免額度係按其實際採取

  之防塵設施及效率決定之,並非按實際投入之防

  制費用來減免。

 

   問19、減免退費是在什麼時候辦理?

   答19、辦理減免退費是在工程完工或驗收時

  ,將和第二期空污費同時辦理,如此可一併結算

  應繳或應退餘額,能減輕政府和業主雙方的麻煩

  。

 

   問20、課征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是否

  可以免除被罰製造污染?

   答20、不能。因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並不

  等於取得製造污染的權利。廠商若觸犯空氣污染

  防制法之相關規定,仍需受罰。透過課費的經濟

  誘因機制及罰款雙管齊下,將有助於減少營建工

  程之空氣污染。

 

   問21、在工程經費中已編列了環保工安預算

  ,還要另外征收營建工程空污費,這不是一條牛

  被剝二次皮?

   答21、在目前污染防制技術水準之下,任何

  營建工程仍無法完全避免空氣污染的發生,故即

  令工程經費中編列了環保經費,仍需繳交營建工

  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以反映其污染所造成的社會

  成本。惟污染防制做的好業者仍可依有關減免辦

  法辦理空污費的減免。此一課費及減免的機制,

  不僅符合污染者付費的精神外,也能鼓勵業者做

  好營建工程之空氣污染防治工作。

 

   問22、征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的用途

  為何?

   答22、征收營建工程空污費的用途,是專款

  專用於地方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主要為:一、地

  方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稽查、評鑑工作及聘僱

  所需人力。二、購置營建工地稽查及監測等相關

  設備。三、空氣品質監測站之設置等相關事宜。

  四、營建工程棄土場之設置。五、改善防制執行

  績效優良營造商之獎勵。六、改善營建工程空氣

  污染防制措施之研訂。七、營建工程產業廢棄物

  減量之研究及策略之研訂。八、營建工程空氣污

  染防制執行成效稽核〔包括委託民間審核空污費

  之申報、減免、查核等相關作業〕。九、執行營

  建工程空污費收費工作相關之必要支出。十、其

  他有關空氣污染防制工作。